电动滑板车产品对标技术方案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5年07月05日


编制单位: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方案编号:CS4652-20250620

标准号:IEC60335-1:2004

标准名称: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1: General requirements

序号 关键指标名称 指标值 试验/评价方法标准
1 机械强度 器具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且其结构应经受住在正常使用中可能会出现的粗鲁对待和处置。 IEC 60335-1:2004、GB 4706.1-2005
2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在工作温度下,器具的泄漏电流不应过大,而且其电气强度应该满足规定要求。 IEC 60335-1:2004、GB 4706.1-2005
3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器具应有足够的稳定性,运动部件的放置或封盖,应在正常使用中对人身伤害提供充分的防护,应尽可能兼顾器具的使用和工作。 IEC 60335-1:2004、GB 4706.1-2005
4 瞬态过电压 器具应能承受其可能经受的瞬态过电压。 IEC 60335-1:2004、GB 4706.1-2005
5 电动机启动 电动滑板车的车速小于3km/h 时,动力电动机不应输出动力。 T/ZZB 3106-2023
6 最高车速 电动滑板车的最高车速应不超过 25 km/h,应在企业明示最高车速的±10%范围内。 T/ZZB 3106-2023
7 制动断电 当制动时,电动滑板车应具有使电动机断电的功能。 T/ZZB 3106-2023
8 短路保护 电动滑板车的充电电路和电池输出端中均应装有熔断丝等保护装置。 T/ZZB 3106-2023
9 制动性能 1.制动结构:电动滑板车应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制动系统,且至少有机械制动系统和电机电磁制动系统。 2.制动力: a)手制动:试验时所握闸力应不大于 200N握闸力施加在离闸把末端 25 mm 处; b)脚制动:试验时踏板力应不大于 700N。 3.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MFDD):使用全部制动系统时,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速度应>3.4m/s2;只使用机械制动系统时,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应>2.5 m/s2。 4.制动距离:使用全部制动系统时,制动距离(S)应满足公式:S≤ 0.1×V+0.0111×V2。 5.电动滑板车只使用机械制动系统时,制动距离(S)应满足公式:S≤0.1×V+0.0154×V2。 T/ZZB 3106-2023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