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锦福呈丰食品有限公司番茄酱对标结果声明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9
对标标准: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核果罐头(CODEX STAN 242-2003) | ||||||
关键指标名称 | 对标标准指标值 | 企业执行标准的指标值 | 比对结果 | 实验/评价方法标准 | ||
色泽 | 除人工着色李罐头或樱桃罐头外,产品色泽应为所用果实品种的正常色泽。 含有特殊配料的核果罐头应具所用各种配料的健康色泽。 | 同一包装中酱体呈一致的深红色或者红色 | 达到 | CODEX STAN 242-2003 | ||
质量指标 | 核果罐头应具有正常风味,气味和色泽并拥有产品的特征质地,除未去核 产品外,产品应无尺寸大于2mm 的果核或果核碎片。 | 具有番茄酱应有滋味及气味,无异味 | 达到 | CODEX STAN 242-2003 | ||
规格一致性 | 果实规格应适度一致。 | 酱体细腻均匀 | 达到 | CODEX STAN 242-2003 | ||
质地 | 罐装果实应果肉丰满、质地一致,柔软适度,既不黏稠也不过硬。 | 酱体细腻均匀,粘稠适度 | 达到 | CODEX STAN 242-2003 | ||
风味 | 产品应具有正常风味和气味,产品无外来风味和气味。含有特殊配料的产品应 具有罐装果实和所用其他物质的特征风味。 | 具有番茄酱应有滋味及气味,无异味 | 达到 | CODEX STAN 242-2003 |
企业基本信息 | |||
---|---|---|---|
单位名称 | 新疆锦福呈丰食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易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323MA79G50U41 | 联系人 | 易毅 |
注册地址 | 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二十里店镇 小土古里村二组110号 | 联系电话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