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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长安福利药化厂醒雾™抑菌液对标结果声明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3

我司承诺醒雾™抑菌液执行的Q/02CH108-2023(醒雾™抑菌液)标准,其菌落总数(CFU/g或CFU/ml),铜绿假单胞菌/g(或ml),大肠杆菌/g(或ml),金黄色葡萄球菌/g(或ml),分别达到或优于Cosmetics -- Microbiology -- Microbiological limits(ISO 17516:2014),相应指标要求,对标结果见附表。

企业执行Q/02CH108-2023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已按程序由企业法人代表批准发布, 并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我司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石家庄市长安福利药化厂   
2024年06月13日

对标标准:Cosmetics -- Microbiology -- Microbiological limits(ISO 17516:2014)
关键指标名称 对标标准指标值 企业执行标准的指标值 比对结果 实验/评价方法标准
菌落总数(CFU/g或CFU/ml) ≤1000(其他化妆品) ≤1000(其他化妆品) 达到 ISO 17516:2014
铜绿假单胞菌/g(或ml)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达到 ISO 17516:2014
大肠杆菌/g(或ml)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达到 ISO 17516:2014
金黄色葡萄球菌/g(或ml)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达到 ISO 17516:2014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石家庄市长安福利药化厂 法定代表人   段志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2104440756M 联系人   康春兰
注册地址   石家庄长安区沧石路副2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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