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征集2023年第一批产品层面对标达标升级试点重点领域及第二期家用电器产品对标达标升级试点产品的通知》(对标达标办〔2023〕12号)要求,经专家评审,现将2023年第一批产品层面对标达标升级试点重点领域及第二期家用电器产品对标达标升级试点产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6日(公示期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对标达标专项日常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11030/58811031
电子邮箱:xdbgs@cnis.ac.cn
附件:1.2023年第一批产品层面对标达标升级试点重点领域(点击查看)
对标达标专项日常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