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节能降碳对标达标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节能降碳对标达标试点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征集节能降碳对标达标试点工作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试点工作单位类别、职责及申报条件
(一)节能降碳对标达标试点行业工作组牵头单位
1. 工作职责
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成立行业工作组,牵头开展行业节能降碳对标达标试点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协调组织有意参与本试点的行业协会、企业、第三方评价机构、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开展行业节能降碳对标达标试点各项工作;
(2)牵头编制《XX行业组织节能降碳绩效评价要求》标准;
(3)牵头编制《XX行业节能降碳对标达标试点实施规则》;
(4)参与该行业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批准审查工作;
(5)组织该行业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交流,确保行业评价的一致性;
(6)不断完善行业节能降碳对标达标相关标准和制度;
(7)其他与节能降碳对标达标试点有关事项。
2. 承担单位条件要求
(1)诚信守法,依法纳税,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
(2)在所申报试点行业具有号召力,能够聚集行业相关专业机构和试点企业共同推进试点的实施;
(3)具有较强的节能降碳和标准化工作基础;
(4)能够提供试点工作所必需的团队和经费等保障,确保标准制定等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第三方评价机构
1. 工作职责
第三方评价机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接受办公室委托,按照行业评价要求及实施规则开展节能降碳对标达标第三方评价工作,并向通过评价的组织印发证书;
(2)作为节能降碳对标达标试点行业工作组成员,参与标准和制度的编制、完善等相关工作。
2. 承担单位条件要求
(1)在所申请行业拥有丰富的节能降碳相关评价、认证或诊断咨询经验;
(2) 拥有优秀的节能降碳评价团队。
二、申报程序
申请承担节能降碳对标达标试点行业工作组牵头单位的机构,填写《节能降碳对标达标试点行业工作组牵头单位申请表》(附件1)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办公室汇总后组织评选并批复。
申请承担节能降碳对标达标试点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机构,填写《节能降碳对标达标试点第三方评价机构申请表》(附件2)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办公室会同节能降碳对标达标试点行业工作组进行评选并批复。原则上每个行业批准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不超过3家。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佳丽
联系方式:010-5659 7318
电子邮箱:xdbgs@cnis.ac.cn
对标达标专项日常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