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家用电器产品对标达标升级试点工作的通知》(对标达标办〔2023〕5号)要求,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了家用电器产品对标达标升级试点第三方技术机构,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试点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加大试点宣传推广力度,推动对标达标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附件:家用电器产品对标达标升级试点第三方技术机构公示名单(点击查看)
对标达标专项日常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